被保护的野生动物伤害群众 羚牛之祸引发深思

来源:体育买球    发布时间:2024-03-10 16: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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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野生动物的保护是环保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本国策。为维护这一基本国策的尊严,国家下了很大的功夫,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现在,我们遇到了问题:被保护着的野生动物反过来伤害群众。比如在陕西省汉中市,这几年来就发生了多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羚牛伤害村民的事。就在2003年3月,在佛坪县岳坝乡白马沟村还发生了一起,有村民被顶伤。

  野生动物在被保护之初,人们所遭遇的是人祸。比如,2000年12月16日上午,正在陕西佛坪国家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第三次全国大熊猫调查工作的职工赵俊军、李先敏二人,被非法狩猎者设置在林中的“千斤砸”(一种原始的狩猎工具,将长2-3米、直径为8至10厘米的木头8至12根,用钢丝绳捆绑成井字型木架,采用踏板原理支撑,内设触发机关,触发机关上压石头近千斤,专门用于猎捕大型野生动物)砸中,赵俊军当场被砸身亡,李先敏受重伤。肇事者贺泽贵于2002年3月被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贺泽富被判处无期徒刑。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从1999年5月至2000年12月,贺泽贵、贺泽富从小南坪沟5次窜入佛坪保护区龙潭子保护站内,安放套动物的钢丝套数十个,又在保护区境内非法设置了古老的陷阱“千斤砸”8处,套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羚牛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羚2只、毛冠鹿1只,砸死狗熊1只、野猪2只。

  而像这类事件,每年、每个保护区,都一定会出现。非法捕猎,盗伐林木,非法采集药用及食用植物。具体说来,主要是能销售出去获取利润的木材;有药用价值的保护动物,如林麝、黑熊等;可食用以及药用的野生动物与植物,如麂、野猪、獾、天麻、竹笋、梭罗果等。长青保护区的管理人员对记者说,那些盗猎者捕获到林麝后,直接将能提取麝香的部位用刀切走,其余的就扔掉了,因为不好带走。他们抓到黑熊,就剁下四爪,再取走熊胆,皮肉也不要了。巡护时看到这些场面之后,心里难受得不行,觉得这太残忍了,简直不是人干的。利益的驱动使这些人不再知道道义与天理是什么。

  与这样的人祸相对应的,是在许多自然保护区内,又发生着许多与我们正在说着的残忍或者道义有着不一的指向的事。比如,被我们保护着的动物,伤人、毁田。

  记者在陕西省洋县长青自然保护区采访时了解到,近年来这样的野生动物伤人并毁坏财产的事屡有发生。并且对当地农民参与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产生了影响,增加了保护区的工作与所在社区群众之间的矛盾。在洋县长青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出版的一份内部刊物上刊发过这样一篇文章,题为《野生动物下山肆虐 社区村民损失严重》。文中说:“长保局成立后,加强了生物资源保护,加大了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力度,猎捕野生动物案件大幅度减少。这些措施给野生动物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保护区已成为其繁衍生息的乐园。区内外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随之增加,栖息地范围明显扩大,特别是野猪、苏门羚、羚牛及雉类等动物种群数量显著增加,给当地社区,尤其是与保护区接壤的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大威胁。”

  记者了解到,这些威胁最重要的包含:华阳镇板桥村、茅坪镇九池村因邻近保护区,羚牛、野猪经常成群下山吃庄稼,苏门羚、黑熊、猪獾、果子狸、麂子、锦鸡也经常光顾田间地头,苞谷、油菜、小麦、黄豆、土豆、花生、萝卜、板栗或者苹果、枣皮都是这些动物采食的对象,尤其是冬季作物,几乎没办法耕种,2001年板桥村种植的1.5亩黄豆颗粒无收,九池村种植的320余亩玉米严重受损。

  记者在洋县林业局还得到一份详细记载近年来野生动物伤害人畜情况的综合报告:

  1999年5月11日,一羚牛窜入戚氏镇上赵村,伤村民武小林胸部及头部,随后窜入山后村,伤村民张德顺;同日,一羚牛下山窜入四郎乡冉家村,伤村民冉世民腰部及头部,伤村民冉王存右肢及胸部,顶死冉龙存家耕牛一头,共支付各种费用1.9万余元;

  2000年5月20日,一羚牛窜入四郎乡田岭村六组刘建民家,正在做家务的刘建民的父亲刘永昌被当场顶死,刘母被羚牛撞翻在地,大声呼救。村民们听到呼救声后纷纷赶到,但看到该羚牛凶猛骁勇、横冲直撞,不敢贸然入屋救人。后来,刘建民家的亲戚们闻讯赶到,听到刘母在屋内不已,几位年轻力壮的亲戚与村民冒死闯入院内,这才将奄奄一息的刘母抢救出屋送往县医院抢救。次日凌晨,因伤痛和过度惊吓,刘母经抢救无效,辞别人世,共支付各种费用1.6万余元。同日,这头羚牛又窜到塔玉村三组,致村民王清孝右上肢骨折;窜至流玉村5组,伤村民马文如头部,二人共支付医药费8000元。

  2000年5月23日,一羚牛下山,谢村镇下溢水村的王天禄被当场顶死;之后这羚牛又窜到田里,顶穿正在稻田里放水的村民白巧明的腹部,花去医药费8000余元;又窜到下溢水村九组,致村民何芝兰右上肢骨折,住院费用花去4000余元;又窜至十二组,顶伤正在田里干活的村民李龙贵,住院费花了7000多元;再窜到小池村一组,将正在洗菜的余长娥顶伤多处,3根肋骨骨折,医药费花了1.1万余元。

  2000年6月16日,羚牛下山,窜至戚氏镇龙王沟村,将小男孩杨森顶成脑震荡,送汉中抢救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

  2001年7月17日,一羚牛闯入周至县司竹乡龙虎村一农家,顶伤两个女孩。幸亏省珍稀动物救护中心人员及时赶到,才将这头不安分的羚牛关进笼子。由于伤者家属与周至县林业局无法就医疗费问题达成一致,致使羚牛被“扣押”20小时,至18日下午5点47分,装有羚牛的车才从刘帆平家开走。

  2001年10月1日,洋县槐树关镇陈平村村民聂会兰在接水时被一黑熊抓伤面部,下颌粉碎性骨折,喉管破裂,手臂及肩胛四处骨折,目前已支付医药费10万余元。

  2003年3月2日凌晨,6名壮汉将一只被麻醉的老年雄性羚牛抬出深山,这只羚牛在当地已游荡两个多月,2月底在佛坪县岳坝乡白马沟村将一村民顶伤,陕西省野生动物抢救中心抓捕人员在实施第一次抓捕时,抓捕队员潘广林被羚牛顶出20米,摔断左腿,次日再抓,才获成功。

  自1999年至今,仅在洋县,野生动物即造成3人死亡、2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77238元,野猪、苏门羚、羚牛、黑熊等野生动物所造成的农作物及多种经营损失近80余万元。

  2001年茅坪镇九池村有4人被动物撞伤,尤其是当年12月29日羚牛撞伤村民彭双喜胁骨一事,引发了村民对保护区的对立情绪,到了2002年2月末3月初,不得已,经请示上级,林业部门猎杀了严重威胁九池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三头羚牛。

  被击毙的三头羚牛在茅坪镇九池村游荡了好几个月,每天的上午8点到10点,下午5点,它们就出来活动。在村民的房前屋后,农田道边啃食庄稼,有时干脆抢占村民住宅,顶人,撞人。有的村民被吓得不敢出门,多次驱赶,毫无办法。洋县林业局万般无奈,遂向陕西省林业厅请示,请求将这三头羚牛击毙。获得批准后,于当年的2月24日、3月5日及3月6日,分别击毙了这三头为害一方的羚牛。

  后来,2002年3月27日的《中国青年报》还发表了一篇言论,题为《枪杀一级保护动物,谁给你的这个权力》。

  作者说,那三头活生生的生命,就那样轻易地消失了,可是人们似乎早已习惯了别的生命的消失。他从报道的那张照片看,人们显得很麻木,麻木的就像曾经看到的一张上个世纪30年代的老照片。

  作者很有感慨地说,难道凭我们人的智慧,我们就找不到一条同它们共处的道路?难道所有的生物,必须要等到在世界上,只剩下七个、七只、七头、七条……的时候,我们才可以感到它们弥足珍贵,引以自豪?枪杀国家一类保护动物,谁给你这个权力?

  只是再感慨,那三条畜生的生命,也是无可挽回地没了。并且,这里面的问题又绝不是生命是不是珍贵以及某人是不是有权这样的愤慨之问可以概括的。

  2003年4月4日,就近年来野生动物伤人的问题,陕西省洋县林业局副局长马双桥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这几年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明显增多了。像羚牛频繁下山,毁坏财物,伤人。按照有关法规,对于野生动物伤人,地方政府一般只补偿医疗费用,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但是陕西省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法规,去年曾开过研讨会,要出台一个这样的东西,只是还没有最后定下来,还在做些多方协调的工作。座谈会开了不止十次了。2000年6月,一头羚牛下山,致使两名老人死亡,这个事儿全国轰动,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栏目也做过一期节目。但是时至今日,受害者家属还在。有关部门为这个事儿,开过无数次的会了,最后也达成了协议,补偿了一部分医药费。但最后人家又不同意了,到法院把我们告了。法庭上我们所陈述的不再赔偿的理由有三个:此类事件没有明文规定的赔偿标准;我们已有过协议;我们的协议已经履行。确实没有很好的方法。这两年,我们赔偿出去的医药费有40多万了,全是挪用与借支的钱,没有这笔专项经费呀,没办法。国家没说让我们林业部门来赔,可是受害群众来找你,因为你是主管部门。

  现在羚牛下山没办法控制。你不能硬赶,不能追打,只能尽量避开。我们只可以这样告诉群众,保护自身,有组织地驱赶,放鞭炮,敲盆。现在保护力度加大了,鞭炮也不能放了。并且羚牛那个东西根本不怕人,你敲盆,它不睬你。

  伤了人,我们出一点医药费。财产损失这一块,从来就没有管过,没钱,没规定,没办法。

  黑熊或者野猪,是可以有计划地狩猎的,每年都有指标。野生动物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浅山区丘陵区,各乡镇可以成立狩猎队,狩猎者资格由公安部门审查,由公安部门购买并管理,购买的钱由各乡镇出。可是这个狩猎队就从来就没正式成立过,因为没钱买枪。有关狩猎的会开过,但没有落实过。最近我们给省里打了报告,提出由林业部门统一成立一个狩猎队的建议,狩猎者的资格以及的管理由公安部门审批。希望这个建议会最后落实下来。

  这几年的狩猎指标都没有执行。老百姓在偷偷地搞。野猪,我们见过的最大的群,有二三十头的,它们一过,一片庄稼就没了。

  记者在洋县林业局见到了一份1999年4月15日洋县林业局给汉中市林业局的报告:《洋县林业局关于申报1999年度一般野生动物狩猎计划的报告》。报告上申报的当年的狩猎内容是:环颈雉1000只,野兔8000只,相思鸟200只,松鼠500只,鸠鸽类300只,小麂200只,野猪50头,果子狸100只,蛇1000条,画眉鸟300只,竹鼠1000只,猪獾狗獾各200只。这位负责人对记者说,去年的计划与此相似,野猪的数目好像是150头。

  针对这样的问题,近年来,陕西省汉中市林业局及所属洋县、佛坪县林业局多次向人大等部门提出建议,呼吁尽快制订野生动物危害农作物、伤害人畜安全的具体补偿办法和标准,呼吁尽早设立野生动物伤人补偿专项基金。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对因保护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造成农作物或别的损失的应予以补偿,但由于没明确的补偿办法和正常的资产金额来源,主管部门在处理问题、进行补偿时,往往极其困难与被动,进而影响、挫伤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发生野生动物伤人事件后,当地绝大多数群众都没有伤害野生动物,但绝大多数受害人或其家属都与当地政府在补偿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纠纷。面对因野生动物伤人事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受害人补偿问题,基层政府、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受害者往往各执一辞,争执甚大。

  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所面临的麻烦,简单地说,只是一个经费不足的问题。记者在洋县林业局采访时了解到,由于保护区的成立,省里削弱了对地方野保部门的经费与设备投入,致使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地方保护工作更见窘迫。资金、设备和人力的投入都处于一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状态。

  在该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提供给记者的一份材料中,写着这样一段话:野生动物数量的迅速增加,给农林生产带来了诸多危害,如不能有计划地得到控制,要不了几年,有些野生动物如野猪、黑熊、羚牛等将会成灾,而由于每年省市下达给地方的狩猎计划数量太少,加之近年来的收缴,狩猎活动根本没办法开展。

  看来,保护野生动物这个事儿,真的并不简单。现在,我们确实是遇到了难题了。

  羚牛,牛科,学名为Budorcastaxicolor,别名扭角羚、金毛扭角羚、牛羚。产于我国陕西、甘肃、四川、云南及西藏,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羚牛体型粗壮,体长200厘米左右,肩高150厘米左右,体重250千克左右。雌雄均具角,角形弯曲特殊,呈扭曲状,故而称之“扭角羚”。


在中国,野生动物的保护是环保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本国策。为维护这一基本国策的尊严,国家下了很大的功夫,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现在,我们遇到了问题:被保护着的野生动物反过来